2017-10-25 14:30:38 来源: 南安人事人才网
2、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文件精神,被聘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可适当给予加分。服务每满一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笔试总分加1分,最多可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一、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因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安市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南安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监督电话:(南安市纪委信访室)
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详细阅读《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实地了解村(社区)工作、生活环境,做好到农村一线工作的心理准备。
原标题:2017年南安市公开招聘第七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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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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