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5 14:30:38 来源: 南安人事人才网
6、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政策规定。
7、掌握服务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闽南语会话、计算机操作等其他基本技能。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南安市委党校(位于南安市柳城街道南大路381号南安市委党校学员楼一层)。
3、提供材料:(1)报名时应提交报考人员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每位报考人员须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3)报考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该材料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打印。
4、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原则上应到现场报名,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所需证件及材料,否则不予报名;(2)考生填写《南安市第七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时,“户口所在地”一栏应填至村(社区),并与户口簿一致。(3)考生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4)考生应对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一份由本人签名的对学历教育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及村务专职工作者享受的政策待遇。(5)《南安市第七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可从“南安组工”微信公众号、南安人事人才网()查看下载。
四、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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