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3 20:20:34 来源: 松溪县人民政府
五、监督检查
成立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监督组,监督组成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若有疑异,在资格确认期间内,可以书面形式向监督组提出申诉,由监督组审议是否符合条件,并以五书面通知申诉人。超过资格确认期间进行申诉的,不予受理。
六、工作要求
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事关社区建设发展和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认真对待,谨慎从事。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从事招考工作的人员,在招考工作中,凡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考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人社、监察、民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工作责任制,严格把关,严明纪律,确保公开招考人员工作的规范、有序、平稳进行。
本《方案》由松溪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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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7松溪县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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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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