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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松溪县社区工作人员招聘20人公告(2)

2017-10-23 20:20:34 来源: 松溪县人民政府

新录用社区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比照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执行。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录用社区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1.6倍计算,工资待遇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个部分构成,绩效工资由所在街道(乡镇)对社区考评后予以发放,社区工作者财政性生活补贴由县财政统筹解决,社区工作者财政性生活补贴随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增长而自然增长,并按照相关规定为社区工作人员缴纳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松溪县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的公告于10月23-29日,分别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7年10月30-31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民政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退伍证、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4张1寸免冠半身照片(35周岁以上的女性考生,还应提交社保中心出具的参保证明)。考生须本人亲自到场,逾期不再补报。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考条件规定不符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合格者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松溪县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

(三)组织笔试

笔试时间为12月12日上午,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为主,另加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90年1月1日施行)、《物业管理条例》(2016修订版)、《信访条例》(2005年5月1日起施行),考试内容由考生自备或从网上下载。实行统一、统一制卷、统一评阅试卷、统一发布成绩,分值为100分。按笔试60分以上取前30名进入面试(如按照笔试成绩取不到面试30人时,笔试成绩可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50分)。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jz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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