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3 20:20:34 来源: 松溪县人民政府
(四)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为12月15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其中含计算机考试内容为WORD、EXCEL等软件运用)。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以百分计。
(五)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面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由招考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汇总出考生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取前20人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资格,同时根据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重点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主要采取对拟招录人员所在的学校、单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等进行走访调查,并结合与本人谈话、调阅档案等办法进行综合考察,形成完整的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时,取前20人进入考核。
(七)公示与确定人员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对拟招录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新进工作人员。会计专业和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新进工作人员由县民政局和街道(乡镇)安排到各社区从事社区工作,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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