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2 10:39:36 来源: 深圳组工在线
四、其他说明
(一)试用或挂职期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各区委组织部,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等方法对本批选拔的紧缺专业人才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和个人意愿,可以留在街道继续任职,回原单位工作或交流到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任职。
(二)市外来深参加测试、面谈的人员按统一标准发放交通食宿补助。
(三)报考人员现职务职级以其所在单位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依据,存在争议的可呈请再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
(四)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在考察开始前需提前准备好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五)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资格条件涉及时间除已有明确说明外,均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
(七)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关于选拔紧缺专业人才到街道任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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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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