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4 13:41:28 来源: 金普发布微信
(三)公布考试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先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政审和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政审和体检人员。
五、政审和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政审工作由金普新区民政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对政审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分数合格者,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录用
经政审和体检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用工与管理
(一)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区民政局统一确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
(二)被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只享受基本生活补贴。试用期满合格者(试用期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被录用人员进行考核),按照《大连市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付给三个月基本生活补贴后,取消录用资格。
(三)在职的报考人员,在办理招聘手续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未办理相关手续和证明的,一切后果自负。
八、咨询电话
大连金普新区民政局、 ;
九、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及时查看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同时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关于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大连金普新区民政局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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