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5 09:35:01 来源: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将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至12月1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签订劳动服务协议,见习期为1年。对不服从统筹安排人员不予聘用。生活待遇按照《关于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的通知》(津民发〔2015〕60号)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2017年区残联系统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考试笔试复习资料》为准。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详见《2017年区残联系统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计划表》(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附:2017年区残联系统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考试笔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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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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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残疾人联合会
武清区残疾人联合会
宝坻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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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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