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1 17:16:00 来源: 河北人事考试信息网
(七)考察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
区委组织部对新招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因此次招聘与桥东区、宣化区、下花园区同时进行,故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区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
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区招聘主管部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待遇保障和管理
1、招聘人员系街道聘任制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非公务员身份,非事业编制,任职后与任职社区所属街道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待遇按照目前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及保险标准执行。
2、招聘人员纳入全市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管理和考核,人事档案由任职社区所属街道党工委管理,党组织关系转至任职社区。
3、聘用期满后,经群众评议、组织考察胜任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继续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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