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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锦屏县公安局招聘社区禁毒专干28名公告(4)

2017-07-20 17:36:46 来源: 锦屏县人民政府网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屏县公安局统筹组织实施,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违反计划生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并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受治安管理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受党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4、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九、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在指定网站或宣传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锦屏县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的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送相关部门备案,按合同进行管理。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顺延递补。

十、工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公安机关协警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以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为准。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原标题:锦屏县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禁毒专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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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公安局

2017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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