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3 17:09:24 来源: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聘用考试及政府各类聘用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公开招聘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为报名时间。报考人员需登录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下载并填报《2017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二份,粘贴或彩色打印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并将填报后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报考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将其电子版发送到。
报名时,必须由本人持《2017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学位证(证件需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户口本每页均需复印)、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清楚姓名),到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天龙药业副楼3—207房间)进行报名。如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需携带学校开出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于2017年4月5日(周三)上午到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时将对报名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及语言表达能力进行初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允许报名。
(二)面试及确定人选
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组织能力和与时俱进的创造能力等内容。
兴隆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专家团队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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