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7贵州黔西南州普安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6人公告(3)

2017-03-15 19:07:48 来源: 普安县人民政府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司法局通过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面试时间:2017年3月27日上午9:00开始。迟到15分钟,视为弃权。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公文写作、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应用以及相关专业知识。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

七、体检。体检结果合格方能聘用,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原则,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司法局工作人员通知其自行到县(市)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须于2017年4月1日前按照要求将体检结果交普安县司法局社矫股。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提交体检结果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未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提交体检结果的,按照面试测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普安县司法局签定劳动就业合同。劳动就业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的上月,由司法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续签劳动就业合同。聘用期满,本人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就业合同的,可以解除合同。

出现下列情形,由司法局解除劳动就业合同:

1、聘用人员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或出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普安县司法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违反《普安县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的;

3、经普安县司法局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原标题:普安县司法局2017年聘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

点击下载>>>

普安县司法局

2017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jz6)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