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4 18:11:33 来源: 株洲县政府门户网站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名。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于表现优秀的,由镇党委推荐,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聘为村(社区)党建专干,村(社区)党建专干管理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另行制定。
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全额保障,3万元/人/年(含五险)。其中30%作为绩效工资,由县网格管理中心按照网格员管理考评办法进行考核发放。
九、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县综治办:
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县纪委:
县委组织部:
本次招聘办法由株洲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株洲县关于招聘城乡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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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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