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1 16:35:09 来源:
(二)政审内容:着重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等情况。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原单位规章制度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8、凡在笔试、加分、面试和体检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政审办法
1、政审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政审的方式进行。凡参加政审的人员应在政审时限内先到武功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武功县民政局基政股)领取统一印制的政审表,然后由考生分别到所在的学校、单位、街道办(乡、镇)、居(村)委会和辖区派出所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2、所有参加政审人员除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外,同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社会工作师证和报名审核表原件、武功县2016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考政审表、身份证、户口本进行复审,并携带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所有参加政审人员务必于2016年11月23日下午18时前将鉴定完的政审表送武功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局基政股),逾期不提交上述材料的,按本人自动放弃录取对待。
(四)政审程序
由武功县民政局组织对个人申报的政审材料进行集中统一审核。重点通过网上查询、实地核实等方式,查看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
(五)政审结论
按照政审内容和标准进行审核后,经武功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政审结果,上报市民政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分别在武功县民政局网站、武功县人民政府网站、咸阳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布。
望各位考生见通知后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29-38938013(武功县民政局基政股)
联系人:杨艳艳
武功县民政局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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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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