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7 13:57:17 来源:
七、结果查询:体检后各聘用人员按照“宝塔民政网”发布的关于政审工作的通知进行准备,按时参加政审,如有体检存在问题的个别人员由民政局工作人员在一周内和本人联系及时参加复检,情况严重的取消政审资格。
八、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招录机关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提出方负责,复检程序和要求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进行。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项目有疑问的,可当场进行复查,得出结论后不再对这些项目进行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市级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不受时间和体检次数的限制。
考生应认真阅读体检须知和熟悉有关体检标准,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招录机关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请考生按时在集中地点报到,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体检费约200元/人,由考生自行负担。部分项目需要当场复检,请考生适当准备足够的费用。
联系电话:09118818769 18209110146 13468585700
宝塔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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