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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平山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作者招聘3人公告

2016-07-25 15:39:15 来源: 平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为充实区总工会的干部队伍,推进服务型工会建设,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为公开招聘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本溪市户籍,且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同等条件下,从事过工会工作的优先录用。

4、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年龄在35至45周岁之间;

5、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简章发布地址:平山区人民政府网()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日至7月27日, 9:00-16:30。报名地点:平山区总工会办公室(胜利路30栋平山区政府楼411房间)。电话:,联系人:曹阳、刘瑞鹏。

报名携带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平山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2、考试时间:2016年7月28日上午9:00-11:30。地点:平山区职工服务中心。内容为工会法与劳动法律知识。

3、公示与录用

笔试结束后,采取集中面试的方式,面试由区总工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平山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应聘人员,平山区总工会按照关规定录用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并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根据受聘人员的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为月工资为1800元。(含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用)

原标题:平山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作者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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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6日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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