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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陆河县选聘40名大学生到农村工作公告

2016-06-06 20:16:17 来源: 陆河县人社局网站

为加强村(社区)基层治理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委决定选聘一批大学生到农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为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陆河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懂计算机操作,有基本的公文写作能力;

3、热爱农村工作,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能够经受艰苦环境的磨练;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纪律处分未满三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选聘名额和聘期

选聘名额共40名,聘期2年。

三、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可从陆河县人社网()下载《陆河县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到户籍所在镇组织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应聘人员须准备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须带报名申请材料:应届毕业生必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大学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必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各镇组织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留下复印件(审核人员须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然后签名并加盖公章)退回原件。并在报名登记表上出具资格审核意见,然后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及相片报送县委组织部干部股。由县委组织部审定后统一制作准考证。准考证于笔试前三天由各镇通知考生到各处报名点领取。

4、考生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包括笔试、计算机基础知识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计算机基础知识测试人选。

(二)计算机基础知识测试

计算机基础知识测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jz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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