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3 11:43:18 来源:
【行政区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西安市的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划设置有过几次较大的变动和调整。1949年5月20日西安解放,属陕甘宁边区辖市﹔1950年改由西北军政委员会领导, 1953年1月27日,西北军政委员会改由西北行政委员会管辖,西安市属西北行政委员会﹔1953年3月12日,改为中央直辖市,为全国12个中央直辖市之一﹔1954年6月19日改为省辖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西安市设12个区,其中城区8个、郊区4个,城区未设立街道行政建制,郊区下设有19个乡。1954年调整行政区划,将12个区和部分新划入的乡镇合并调整为9个区,定名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长乐区、雁塔区、阿房区、未央区、草滩区、灞桥区。1957年4月撤销长乐、未央两区建制,市辖区减为7个。1958年11月将长安、蓝田、临潼、鄠县划归西安市。1960年撤销莲湖、碑林、新城区建制。1961年8月将蓝田、临潼、鄠县划出。1962年恢复新城、碑林、莲湖区建制。1965年撤销灞桥、雁塔、阿房、未央区建制,辖地合并为一个郊区,市辖区减为4个。1966年6月,将临潼县所属阎良镇划归西安市组建为阎良区,将咸阳市(县级市)划归西安市。1966年11月,新城、碑林、莲湖、阎良区更名为东风、向阳、红卫、东红区, 1972年恢复原名。1971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又将咸阳市划出。1980年3月,撤销西安市郊区,恢复灞桥、未央、雁塔区建制。1983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将渭南地区所属蓝田、临潼县和咸阳地区所属户县、周至县( 1964年9月10日,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报国务院批准,将鄠县改为户县,盩厔改为周至)、高陵县划归西安市,西安市共辖新城、碑林、莲湖、灞桥、未央、雁塔、阎良7区,长安、蓝田、临潼、周至、户县、高陵6县。1997年8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临潼县,设立临潼区。2002年6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长安县、设立长安区后,西安市共辖9区4县。2008年3月7日,经西安市政府研究并报陕西省政府批准,撤销长安区王曲镇、鸣犊镇二乡(镇)的建制,设立相应的街道办事处,其行政区域不变,以原各乡(镇)政府驻地为街道办事处办公驻地。2014年12月1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调整西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公布,同意撤销高陵县,设立西安市高陵区。截至2014年年底,西安市辖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阎良、临潼、长安、高陵10个区,蓝田、周至、户县3个县和109个街道办事处、67个镇、782个社区和2991个行政村,有国家级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曲江新区、西安浐灞生态区、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西安国际港务区和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简称“五区一港两基地”)。土地面积10096.81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521.9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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