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体检名单 >

2021宁夏自治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考察、体检工作方案

2022-02-15 16:45:22 来源: 宁夏总工会

根据《自治区总工会2021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有关要求,为做好拟聘人员的考察、体检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考察、体检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遵循规定程序,实事求是,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考察、体检结果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二、组织实施

考察、体检工作在自治区总工会2021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各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并邀请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三、考察

(一)考察对象。考察包括考核和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行考察。

(二)考察时间和内容。

1.考察时间。拟于2022年2月中下旬开始,3月14日前结束。

2.考察内容。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程序。

1.考察组主要通过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征求意见的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2.考察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整体情况进行分析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3.考察对象现没有工作单位的,需到考察对象所在社区了解有关情况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材料。

4.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名次进行递补考察。

(四)取消聘用资格情形。考察中发现有以下情形的,经自治区总工会2021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领导小组确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1.考察中发现个人品行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的;

2.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的;

3.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4.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进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情形的。

四、体检

(一)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为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行考察合格人员。

(二)体检时间。拟于2022年3月15日至18日由各市总工会组织进行。

(三)相关要求。

1.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5.因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考察并递补。

五、考察、体检结果报送

考察、体检结束后,各市总工会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形成专题报告,于2022年3月25前将报告报送自治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六、纪律要求

(一)坚持原则。考察组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制度和纪律要求,做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不得向被考察对象和其他人员泄露考察情况,严格保密。

(二)实事求是。考察组人员在查阅材料时要严谨细致、准确无误,汇报考察情况和撰写考察材料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严守纪律。考察组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和有关回避方面的制度和规定。考察和体检期间,不得接受考察、体检对象及考察、体检对象所在单位任何形式的馈赠和招待。

点击下载>>>

2021年自治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综合成绩表

原标题:关于印发《自治区总工会2021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考察、体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nxzgh.org.cn/html/2022-02/21454.html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