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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吉林省吉林高新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40人公告

2022-08-22 15:45:11 来源: 吉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能力,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简称“社工岗”)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40人,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70人,其招聘范围为2022年毕业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要求详见《2022年吉林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自愿从事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胜任社区工作;

5.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22日至2004年8月22日期间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吉林市户口(或具有吉林市已建城区内本人房产证或购房协议);

8.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吉林高新区城市社区现任“两委”成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5日—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火炬大厦一楼高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吉林市深圳街6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提前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2022年吉林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张近期(6个月内)同底正面小二寸浅蓝底免冠照片。

2.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学历、学位、专业等要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岗位设置的条件,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回避情形。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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