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22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招考聘用500名社区工作人员公告(3)

2022-08-09 09:09:00 来源: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六、体检与公示

(一)体检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聘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二)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聘用人员由市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分配至各旗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再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分配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不服从调配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对因成绩并列而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造成超出应聘名额的,也予以聘用。乡镇(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属编制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范畴;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录用协议。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含试用期),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工作3年及以上的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将安排一定数量岗位用于定向招录优秀社区工作人员。

(二)薪酬待遇

薪酬总额执行社区三岗十八级工资(试用期最低起点工资3211元,转正最低起点工资3568元),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三)递补

根据2020年-2022年连续三年报到和离职情况统一进行递补,具体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八、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聘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服务咨询电话:0471-2833058、2833060、2833064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

监督举报电话:0471-5181023(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0471-5304626(市民政局机关纪委)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本简章由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9日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2022年公开招考聘用500名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hhpta.org.cn/html/4/Content1598.html

(责任编辑:小月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