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5 15:19:40 来源: 郫都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以及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实施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2〕85号)和成都市民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民发〔2022〕41号)等文件精神,成都市郫都区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一)省内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专业,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卫生健康专业在考试总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二)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省外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川籍毕业生。
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考试总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二、招募岗位及数量
全区共招募23名社工岗,其中:区级社区排查专班社工岗3个和街道(镇)社工岗20个(详见附件1)。
三、岗位设置及职责
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分为区级社区排查专班社工岗和街道(镇)社工岗。区级社区排查专班社工岗主要承担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协调指导、信息收集、数据上报和社会服务等工作。街道(镇)社工岗主要协助组织开展或参与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协助开展核酸检测、加强社区动员、链接社会资源、开展关爱服务、协助负责民政下沉服务事项等工作。
四、工作期限
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服务时间为3年,原则上自项目人员按招募单位统一要求准时报到之日起计算。
五、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社工服务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其他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招募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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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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