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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四川泸州市民政局招募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273人公告(2)

2022-07-07 10:24:59 来源: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六、招募程序

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在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若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一)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7月7日09:00至7月11日12:00。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招募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是为便于招募单位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审查时间为2022年7月7日09:00至7月11日14: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相片审查结果,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5.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6.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22年7月14日09:00至7月15日18: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以及不遵循适时公告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笔试

1.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测试内容中,公共基础知识占80%,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占20%。笔试由市民政局统一命题,各区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笔试时间定为7月16日,笔试地点由各区县民政局确定,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

3.考生于笔试当天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到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和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2022年7月下旬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当天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直至足额。

2.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2的,该岗位所有人员均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方式:面试由各区县民政局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募名额数量,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先后名次;考试总成绩和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确定为并列名次。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将及时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体检人员由各区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体检直至足额。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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