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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陕西宝鸡市渭滨区招聘城镇社区专职人员106人公告(3)

2022-07-05 14:14:26 来源: 渭滨区人民政府

(七)面试

1.面试名单:综合笔试和加分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比例录取人员不足时全部进入面试,并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名单,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级资质证书、退伍证、立功证书、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资料。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随面试名单一并公示。

3.面试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八)综合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

(九)体检政审

1.依据招聘岗位数1:1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以加分后笔试成绩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另行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通知。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政审由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及能力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照第(九)条第1项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应聘人员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照第(九)条第1项依次递补。

3.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因辞职等原因形成缺额的,按照第(九)条第1项依次递补。

五、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报名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2.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3.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六、相关事项说明

1.政策咨询电话:0917-3536789 3536196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917-3417777

3.监督举报电话:0917-3668259 3668629

4.退役军人政策咨询电话:0917-3504136

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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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渭滨区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2:2022年渭滨区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

宝鸡市渭滨区2022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原标题:2022年渭滨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eibin.gov.cn/art/2022/7/5/art_5202_1523849.html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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