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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陕西宝鸡市渭滨区招聘城镇社区专职人员106人公告(2)

2022-07-05 14:14:26 来源: 渭滨区人民政府

(三)网上缴费

本次招聘参照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收费标准,收取每人每科50元笔试考务费。已通过资格审核的,须于7月16日24:00前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笔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7月26日8:00—7月30日9:00。

2.准考证下载方法:通过资格审核且已缴费的考生,进入报名系统下载。

3.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打印准考证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五)笔试

1.考试时间地点:2022年7月30日上午9?00开始,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50分。笔试内容涉及社区工作基础知识、政治理论知识、社会工作知识、法律常识、省情市情、公文及写作等内容。

3.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笔试成绩查询:考试后将在渭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笔试成绩查询链接,参加笔试人员随时关注网站查询成绩。

(六)笔试加分

1.加分标准。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和《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①在城镇社区工作3年以上(截至笔试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社区岗位的加10分。

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2.加分程序。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渭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报《2022年渭滨区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其中符合第一项条件的还应提交《渭滨区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渭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符合第二项条件的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三项条件的须持本人退伍证、县(区)安置部门对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复印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在2022年7月31日—8月1日17:00前将《加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8号楼一楼 联系电话:0917-3536789)审核,审核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日。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渭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3日内复核并向社会公示。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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