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4 17:52:46 来源: 鄂城区人民政府
(四)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供资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时需填写岗位意向。
(五)考试安排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7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社区工作应知应会、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
(3)关于报名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报名结束后,对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名时第一、第二报考志愿以及同意服从调剂的情况进行综合调剂,调剂后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笔试成绩与查询。笔试成绩通过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鄂城融媒和鄂城基层党建发布,具体查询见该网站有关公告。
2.面试
(1)根据笔试折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和面试人员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鄂城融媒和鄂城基层党建发布,具体查询见网站有关公告。
(六)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和计分方法。笔试、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进行加权计算,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加分政策。若考生通过全国统考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则在笔试加权计算成绩后分别加1分、3分、5分。
3.排名办法。考试排名按岗位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四、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鄂城融媒和鄂城基层党建发布,具体查询见网站有关公告。
(一)体检
1.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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