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22年湖北咸宁市咸安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79人公告(2)

2022-06-23 15:33:16 来源: 咸安区人民政府

(三)资格审查

街道、社区对招聘对象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单位盖章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对招聘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要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告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突出社区工作基本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

考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  上午  9:00—11:00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7月1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在报名处领取。

五、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社区定向招聘人员全员进入面试,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分数,则同时进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出现并列分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交区民政局审核。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成绩中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七、联审

由区民政局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等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联审。联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云上咸安及街道、社区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与相关街道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关于深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四岗十八级”薪酬体系规定执行。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不服从组织安排和逾期7个工作日不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予以解聘。

九、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咸安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

咸安区民政局  0715-8329605   0715-8322787

附件1:《咸安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附件2:《2022年咸安区城市社区工作者第二批考试招聘员额表》

点击下载:附件.docx

咸安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2日

原标题:2022年咸安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anan.gov.cn/xxgk/xxgkml/gysyjs/jy/202206/t20220622_2682581.shtml

(责任编辑:小月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