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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泰安肥城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录100人公告

2022-06-23 11:39:28 来源: 肥城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和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服务水平,适应新时代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18〕108号)、《肥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实施办法》(肥民发〔2022〕4号)有关规定及我市城市社区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部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数量

计划公开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00名,其中,新城街道73名,仪阳街道6名,王瓜店街道5名,湖屯镇2名,石横镇14名。本次招录岗位分A类岗位和B类岗位,A类岗位计划60人,B类岗位计划40人,其中B类岗位仅限应届及择业期内(2020、2021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具体岗位详见《肥城市2022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岗位计划表》(2)。

二、招录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肥城市户籍,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27日以后出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6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资质证书须于报名前取得;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最迟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6、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仅限A类岗位);

7、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其他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形式组织的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录用的情形的。

三、招录岗位职责

办理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组织、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组织开展社区协商工作,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区事务等工作。服从接受镇街、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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