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2 09:08:52 来源: 南关区人民政府
2.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具体考试方式及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请关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查看相关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从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在南关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派遣到相应工作岗位,纳入到“社工岗”统一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履行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须服从区里统一调剂。
四、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工资待遇均按照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标准,试用期应发工资3760元/月,转正后应发工资3854元/月,应发工资指未扣除“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区财政局统一列支,单位负责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承担部分由本人支付)。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本次招聘组织实施按照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
7.此公告未尽事宜将发布《补充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431—85285750
监督举报电话:0431—85218955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
附件:
附件1:2022年长春市南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普通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xlsx
附件2:2022年长春市南关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普通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原标题:2022年长春市南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普通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nanguan.changchun.gov.cn/ywdt/tzgg/202206/t20220621_3028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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