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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淄博市经济开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85人公告(4)

2022-06-15 09:06:06 来源: 淄博经济开发区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被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于在公示过程中因弃权或被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缺,可按规定程序组织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主管机关进行统一调剂分配,应聘人员应服从招聘岗位分配。拟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需与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报酬按照《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和相关规定执行。

七、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在淄博经济开发区官网(http://www.zbjkq.gov.cn/index.html)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有关结果和信息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仅做紧急情况下联系使用。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八、其他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身体状况良好,无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现场报名时本人需全程佩戴口罩,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并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9),入口处交予工作人员。

2、本公告由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会同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民生保障事业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7862702;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0533-7870060(淄博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监工委)。

附件1:2022年淄博经济开发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2年淄博经济开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2022年淄博经济开发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诚信承诺书.doc.doc

附件4:同意应聘证明.doc.doc

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doc.doc

附件6:工作经历证明.doc.doc

附件7:2022年淄博经济开发区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人员花名册.xls.xls

附件8:面试成绩修正办法.doc.doc

附件9: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pdf.pdf

2022年6月14日

原标题:2022年淄博经济开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bjkq.gov.cn/art/2022/6/14/art_9975_2297228.html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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