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1 12:30:08 来源: 宜宾市人事考试网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委托宜宾人才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
二、招聘名额
65名,其中:市本级10名、县(区)55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2年宜宾市招聘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职位表》(附件)。
三、岗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区)委重大决策部署。
(二)帮助行业党组织、乡镇(街道)、商圈楼宇、产业园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三)指导已成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围绕生产经营,规范开展党的活动,积极在两新组织生产经营骨干中发展党员。
(四)参与城市基层党建和城市基层治理工作,推动社区、小区、驻地单位和两新组织党组织共驻共建共享。
(五)收集上报并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
(六)提炼总结并推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特色经验做法。
(七)完成市、县(区)党委组织部(两新工委)和派驻单位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
2.政治素质好,党性意识强。
3.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6月6日至2004年6月6日期间出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6月6日以后出生):①退役军人;②党的十八大以来获得过乡镇(街道)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 或“优秀返乡农民工”表彰(表扬)的;③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熟练操作日常办公软件。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3.上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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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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