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6 16:08:11 来源: 燕赵人才网
为提升保定高新区社会治理服务水平,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投身社区基层建设,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保定高新区管委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此次招聘采用委托第三方招聘的方式进行,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组织。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50人。按照“区聘街管社区用”的方式,录用后将分配到街道社区,由街道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实行聘用制。
三、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社区工作,具备高度责任心、优秀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能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2、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6年5月26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信息为准);
3、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保定市、区、县户籍(不含雄安新区、定州市);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社区工作者工作要求;
5、同等条件下,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有重大立功表现者优先;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者优先;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复转军人优先;党员优先。
优先事项设置一定分值的加分项,经审核,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中获得相应加分,具体加分项如下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拘留以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有关机关正在立案调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尚在处分期内的;
(3)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参与、蛊惑群众上访或本人无理上访的;
(5)本人及配偶、子女参加过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管理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7、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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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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