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0 16:47:30 来源: 薛城区人民政府
七、聘用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考试总成绩进行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新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对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或者聘用期间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坛山街道签订用工协议,坛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聘用人员的管理、使用、考核。党团关系转至所在社区。
八、其他要求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0632--7817666
政策咨询电话:0632--7795269
峄城区民政局
枣庄市锐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 5月10日
附件
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2年5月21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c2469604384@163.com,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市)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报考者邮件发送完成后,请拨打电话0632-7817666及时告知,并于2022年5月21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报考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报考状态将显示为“完成”。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原标题:2022年峄城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ycq.gov.cn/zzxw/tzgg/202205/t20220510_1429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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