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7 16:26:50 来源: 余杭区人民政府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各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因工作需要,新录用人员五年内需考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二)试用期三个月。劳动合同期内享受专职社区工作者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录用后,原则上3年不做跨区调整。
(三)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各类人事考试。
(四)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要求见余杭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考系统)。
(五)建立年度专职社区工作者后备人员储备库。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录用的考生,组成后备人员储备库,缺岗时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自面试公告发布日起有效期一年。
(六)本公告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余杭街道:0571-88661759
闲林街道:0571-88681164
仓前街道:0571-88611022
中泰街道:0571-88637165
五常街道:0571-88734728
良渚街道:0571-88771916
仁和街道:0571-86370607
瓶窑镇:0571-88533763
径山镇:0571-88583912
黄湖镇:0571-88517262
鸬鸟镇:0571-88576560
百丈镇:0571-88561086
区民政局:0571-8872913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71-2281190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7日
原标题:2022年余杭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hang.gov.cn/art/2022/5/7/art_1229175712_4035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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