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7 15:10:40 来源: 沈阳人才网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和平区楼宇网格党建水平和治理能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储备一批标志性楼宇专职党务干部,和平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计划成立楼宇党建服务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楼宇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原则
本次招录本着逢进必考、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录条件
(一)招录人数
本次公开招录楼宇党务工作者10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工作;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5月7日以后出生(与公告发布时间同步);
7.中国共产党党员;
8.曾在各类企业或其他组织从事过党群工作,并担任过一定管理职务的人员。
注:1.在职人员参与报名考试,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待入围体检后提供),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中心同等学历认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三、招录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录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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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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