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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辽宁沈阳市苏家屯区社区工作者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招录115人公告

2022-05-06 16:15:47 来源: 苏家屯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沈民发〔2022〕9号)、《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沈民发〔2021〕20号)精神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沈阳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区社会治理服务稳步提升,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加强社区服务力量,推进我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共计115人。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70人;面向苏家屯区退役士兵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20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会救助经办人员25人(区级自主招聘),共计115人。由考生依据招录公告公布的苏家屯区各街道招录岗位名额进行填报意向岗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条件

(一)年龄

18周岁-40周岁以下,即:2004年5月1日(不含5月1日)以前、1982年5月1日(含5月1日)以后出生。

(二)户籍

1.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社区工作者,限沈阳市户籍人员报考;面向苏家屯区定向招录的退役士兵身份的社区工作者限苏家屯区户籍报考。

注: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2022年5月1日之前,不含5月1日。

2.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限苏家屯区户籍人员报考,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2022年5月1日之前(不含5月1日)。

(三)学历

1.社区工作者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社区工作者需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苏家屯区定向招录的退役士兵身份的社区工作者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证明为准)。

2.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需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身份的报考考生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证明为准)。

(四)加分项

1.社区工作者岗位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考生,按照相应条件,笔试成绩加分。

(1)具有苏家屯区本地户籍或区外户籍但考生本人在苏家屯区有住房的(以“沈阳政务服务”APP查询的备案时间为准,备案时间必须早于2022年5月1日,不含5月1日)考生加5分,两个条件的加分不兼得;

(2)正在苏家屯区服务的基层大学生公共岗位身份的人员加3分(需区人社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3)符合现役军人配偶身份的考生加2分;

⑷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初级)的考生加2分,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中级)的考生加3分,持有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加5分。

社会工作师加分项,以持有证书最高级别分值计分,不重复计分;其他加分项可累计计分。

2.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岗位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考生,按照相应条件,笔试成绩加分。

(1)符合退役军人身份的考生加5分;

(2)正在苏家屯区服务的基层大学生公共岗位身份的考生加3分(需区人社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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