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6 16:00:54 来源: 宜宾人事考试网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城市基层治理各项部署落地落实,根据《宜宾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高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社区专职工作者1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高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职位一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其中,有基层党务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居民小组长工作经历3周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6)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关于岗位条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的说明: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18至35周岁”,指1986年5月6日至2004年5月6日期间出生的人员;18至40周岁,指1981年5月6日至2004年5月6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关于岗位条件中工作经历3周年的说明:
工作经历3周年是指截止2022年5月6日(报名第一日),累计担任基层党务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居民小组长的时间已满3周年(即36个月)。
关于招聘范围中“高县户籍”的说明:
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登记户籍在高县各镇辖区范围内的,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高县在编在岗的社区专职工作者;
9.近三年党员民主评议被评为不合格的人员;
10.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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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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