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5 16:20:55 来源: 上杭县人民政府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属社区工作人员,由各招聘岗位所在乡镇党委安排到相关社区岗位工作,并按本乡镇社区工作人员管理的办法进行聘用和管理。其中岗位一、二、三的招聘人员安排到临江镇天山、镇南、镇西、镇东、镇中、英明、东南社区,岗位四、五的招聘人员安排到临城镇城东、城南、城北社区。
2.聘用人员应按照各招聘岗位所在乡镇规定的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并到社区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聘用合同期为5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经所在乡镇党委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聘。
4.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5.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1年内因各种原因离职的,各招聘岗位所在乡镇可按上述办法在参加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递补聘用人员。
6.本次招聘的社区党群工作者按照“四有三创”标准,试用期月工资216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等待遇按乡镇社区党群工作者的标准执行,“五险一金”参照企业职工标准缴交。
八、招聘考试规则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2年5月5日(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条件等要求的如“中共党员”、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4日(公告发布前一天)。
2.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的审核和认定参照2022年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办法进行。
3.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由各招聘岗位所在乡镇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
4.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各招聘岗位所在乡镇确认后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考试时须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 和“行程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和“行程码”。动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场。对持动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报到时或考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行程码”显示考生考前14日内有到过龙岩市以外地域的,须出具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如有变更,以最新以布的要求为准了。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填报《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确认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应职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97-3316695。
(四)本方案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报名资格审查、聘后管理及待遇等相关事宜由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上杭县民政局、临江镇党委、临城镇党委负责解释,招聘考试工作相关事宜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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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杭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shanghang.gov.cn/zwgk/rsxx/qsyzp/202205/t20220505_18938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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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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