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6 15:08:41 来源: 泊头市人民政府官网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水平,解决社区工作者不足的问题,根据中共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印发的《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和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印发的《落实〈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推进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社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招聘工作由泊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
三、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70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泊头市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泊头市人民政府网、报名网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9fa2c2cdaacff513 )。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5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6、具有泊头市辖区户籍或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泊头市辖区户籍,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经认证)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条件,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3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失信被执行人,拒服兵役者;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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