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6 12:00:25 来源: 来安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来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2年来安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和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和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招聘工作。
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2022年来安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7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26日起同时在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ian.gov.cn/)、来安先锋网(https://www.laxfw.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来安县户籍,或父母、配偶中有一方为来安县户籍;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6年5月9日(含)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1年5月9日(含)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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