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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内蒙古赤峰红山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51名公告(3)

2022-02-18 17:46:58 来源: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50%比例计入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sj.chifeng.gov.cn/)公布。

(七)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参加体检人员数量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时间、体检地点以公告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镇街拟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象需协助考察单位查找本人相关档案资料,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2.如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空岗。递补空岗时报考岗位应聘人员不足的,不受报考岗位限制,统一按未聘用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空岗。递补空岗时报考岗位应聘人员不足的,不受报考岗位限制,统一按未聘用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新录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工作按有关规定办理。

2.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补录

1.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建立红山区社区工作者后备力量储备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因社区工作者退休、辞职、新增社区等情形需补充专职社区工作者的,统一从红山区社区工作者后备力量储备库中补充录用,补充录用时仍需具备招聘条件中全部要求。

2.根据空岗情况,计划在一年内集中组织二次补录,具体补录时间另行通知。

3.按照红山区社区工作者后备力量储备库所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补录。补录程序依照本方案第三部分:招聘程序中(七)至(十)项进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赤峰市红山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规定,试用期工资2922元,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现有社区工作人员享有同等待遇,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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