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7 09:27:17 来源: 普安县人民政府
3.制定教育矫正方案;
4.对矫正对象实施日常管理,并负责实施对矫正对象的认罪、守法、劳动和学习等情况的具体考核工作;
5.依照规定做好矫正对象行政奖惩、司法奖惩的材料整理工作;
6.组织指导社会志愿者及其他矫正力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矫正工作;
7.组织开展对矫正对象的政策形势、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等教育活动,增强其法治意识和道德修养;
8.协调有关部门对矫正对象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为其就业、生活提供指导、帮助;
9.组织开展对矫正对象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活动,提高教育矫正的实效;
10.组织落实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和悔罪改过意识;
11.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和整理社区矫正工作个案;
12.加强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部门的协调,最大限度地为社区矫正工作服务;
13.完成上级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布置的相关工作;
14.接受司法所领导,履行司法所其他工作职责。
(二)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黔西南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经费保障的通知》(州司通〔2019〕47号)要求,工资待遇为每月 3900 元(含五险)。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18日至2月28日止(周未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普安县司法局三楼政工科。联系人:蒲兰兰,联系电话:13885988681。
(三)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提交:①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普安县司法局聘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报名表》(附件),如实填写并提交一式一份;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进入考察阶段提供)。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聘用工作全过程,
由普安县司法局政工科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凡发现报考人员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司法局发放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未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标签:
(责任编辑:hui)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