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7 11:38:58 来源: 金阳县人民政府
4.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在《公告》附件中下载《金阳县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打印,一式三份(自行填写并贴好照片)。
5.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携带《金阳县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电子证件照(文件命名为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文件大小20kb—100kb)用U盘拷贝至报名现场,并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6.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有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擅自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后,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牵头,组织纪委、公安、教育、卫健、信访等相关部门完成资格审核。
(三)准考证领取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用于考试、面试和体检,报考人员需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集中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掌握党的基本政策、做群众工作的基本能力、社区工作相关知识。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为2: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按比例调整考聘名额。
2.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报考人员根据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2: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生最终成绩=笔试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金阳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牵头组成考察组,实地对拟聘用人员德、能、勤、俭、廉及群众公认度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
六、聘用及管理
(一)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与金阳县民政局签订试用期合同。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有效期为5年(含1年试用期),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七、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按《金阳县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金组通〔2021〕56号)相关规定执行。
(一)岗位报酬按月发放,由固定报酬和薪级报酬构成,固定报酬每月3213元,薪级报酬1级为每月100元;
(二)绩效报酬按人均不少于6000元/年标准,进行总量调控、自主分配、按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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