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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北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面试公告

2021-11-09 16:28:04 来源: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资格复审已结束,根据《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面试地点、时间和方式

(一)面试地点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北京北路55号,熊家湾转盘附近)。

(二)面试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1年11月13日(星期六),开考时间为上午8:30。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岗位取消及核减情况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岗位正常开考。面试入围人数与岗位招聘数量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75分,低于成绩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程序

1.考生须按面试时间安排于面试当天(上午面试的考生于7:10前)到达面试地点(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楼前集中。请考生注意看清记牢本人所报考岗位面试时间。

2.面试考生经工作人员核对证件、测量体温,查验疫苗接种记录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绿卡和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面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附件3)后,由工作人员有序带入考生抽签室抽签。

3.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生学习考场纪律、考生须知,考生通讯工具关机后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

4.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组织考生进行面试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及面试顺序。

5.抽签结束,由工作人员将考生有序带入候考室候考,《健康承诺书》交候考室工作人员。

6.按照各考场面试顺序,由引考员依次将考生引导到指定考场进行面试。

7.考生面试结束,按工作人员指引领取手机及随身物品后,迅速离开考场。

五、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每名考生携带面试考务费现金50元,统一由抽签室工作人员代收。

2.考生应在面试前上网查阅面试公告和面试疫情防控须知,了解本人面试具体时间和疫情防控要求,并提前认真学习面试考点指定区域设置的公示牌上的考场纪律、考生须知、考场示意图等。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防疫须知中的相关资料,按照面试程序参加面试。证件遗失者,应在面试前及时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补办。

4.考生在集中集合后30分钟内(上午7:40)进入考场所在教学楼,及时到达考生抽签室抽签。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得进入考场。

5.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考生须知,自觉服从安排,文明应试。考生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6.考生候考期间,须遵守面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确需离开的,必须有工作人员陪同,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7.面试一律用普通话作答,作答期间不得向考官透漏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本人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笔试准考证号等有关个人信息,如有违反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实行当场报分,面试成绩宣布后,考生应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并迅速离开考场。

8.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2),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如有疫情中高风险旅居史等情况的,应主动向考录单位如实报告。

9.面试考点不设停车场,请考生选择合适的赴考交通工具。

10.如有疑问,请咨询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中心(座机:8319193,联系人:侯敏,18772849503)。

点击下载>>>

1:《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疫情防控须知

3:《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中心

2021年11月8日

原标题: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工作者招聘 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shiyan.gov.cn/srlzyhshbzj/zc/qtzdgkwj/gzdt/202111/t20211109_34085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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