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1 14:01:44 来源: 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根据《浈江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规定》(韶浈府办【2018】9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同志符合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录用资格条件,拟同意录用为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韶东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向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人民政府反映。
公示时间:7月1日至7月7日
联系电话:0751-8318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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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拟录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sgzj.gov.cn/xw/tzgg/content/post_2017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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