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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西西安市招聘社区工作者1370人公告(3)

2021-12-01 09:09:18 来源: 西安市人才网

(六)笔试

由各区县、开发区组织人事、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内容:社区党建、社区工作等相关基础知识,社区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及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

2.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员随时关注并登录http://120.77.19.31/查询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区县及开发区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3.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至2020年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下载加分申请表(见附件4)。申请加分人员应于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持加分申请表、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到西安市社区学院(金花北路35号长乐公园园内)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http://120.77.19.31/网站进行公示。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七)面试

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组织人事、民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总合。其中,笔试占50%(满分100分)、面试占50%(满分100分),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序,并在网上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照相关区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3.考察工作由各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负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能力及态度等情况。

4.因应聘者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空缺。

(十)公示和聘用

1.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应聘者本人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备案。

五、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考点。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经医生评估后,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参加考试人员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尚未解除隔离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六、纪律要求

为维护西安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秩序,各区县、开发区组织、民政部门,以及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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