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9 09:15:53 来源: 浙北人力资源网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和招聘单位对现场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备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开考比例
每人限报1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开考比例为1: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开考比例为1:3。不足开考条件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领取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报考者本人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及领取凭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1年10月28日08:30—12:00;
领取地点:浙北人力资源市场(祥和路178号);
逾期未领取者,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五)笔试
由浙北人力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于11月上旬通过浙北人力资源网公示。
(六)面试
面试由浙北人力统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在离面试开始时间24小时外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24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如遇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均列入面试名单。
进入面试的对象在浙北人力资源网公示。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工作由浙北人力统一组织,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对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放弃,不足人员在相应岗位进入面试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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