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5 16:28:57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若通过复审人员已达到规定比例则不再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考试”栏目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合计总成绩。
所有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考试”栏目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组织部和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考试”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办结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公示结束后、正式聘用前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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