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0 17:36:42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本次招录岗位设定面向镇(街)户籍、部分区户籍等条件,除蓬江区环市街道、白沙街道岗位面向蓬江区户籍考生外,其他岗位镇(街)户籍考生只可报考本镇(街)岗位,考生应按实际情况和公告的岗位条件报名。
(二)资格审核
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核,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核同时进行。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了解审核情况,审核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期限内选报其他岗位,审核通过后不得对报名资料再作修改。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打印报名登记表(须双面打印,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并妥善保存。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审核的考生于2021年9月22日9:00至25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政治、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
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将在准考证上列明。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为10月中旬(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海区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面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带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名表及准考证;往届毕业生须带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名表及准考证,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有关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海区委组织部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纳入体检范围。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计算方法为笔试合格分数×50%+面试合格分数×50%。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综合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纳入体检范围。
(五)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连同综合成绩一并公布。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海区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录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职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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