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0 16:53:48 来源: 吉安市民政局网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10月中上旬组织笔试。考点设在吉安市中心城区内,具体考场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计划。
(2)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1门,内容为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和写作。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并公示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的,依次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吉安市民政局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告。
2.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5确定体检对象(采取四舍五入方法计算。综合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最高学历者;学历相同的,取基层工作时间长者)。
2.由所在县(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牵头组织在指定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各县(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负责考察,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在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按1:1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吉安市民政局官网公示7日。
试用期内出现的缺额,从体检、考察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招聘的街道(乡镇或社区管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按吉安市委办公室、吉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保障村(社区)运转经费提高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的实施办法》(吉办字〔2019〕128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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